儘管加拿大每年接待數百萬遊客、工人、學生和移民,但每個人都必須滿足入境要求才能進入該國。
如果您是被逮捕或被定罪的外國公民,您可能會被視為因刑事犯罪不可入境加拿大。 在確定個人的刑事不可入境性時,外國定罪和逮捕等同於於違反了加拿大法律和標準,因為加拿大刑法典也有同等規定。
如果您的罪行等同於加拿大法律規定的簡易程序犯罪,並且這是您唯一的刑事定罪,您可能被認為可以進入加拿大,並且不需要獲得進入該國的許可。 但是,如果您的罪行等同於被視為嚴重犯罪的可起訴罪行,您可能會被加拿大視為不可入境,並且需要獲得進入該國的許可。
解決因刑事不可入境的三種方法
希望來加拿大但必須解決因刑事不可入境的人可以使用的三種選擇包括:
- 提交臨時居留許可申請
- 提交刑事改造申請
- 法律意見書
臨時居留許可 (TRP) 允許在一段時間內臨時進入加拿大。 TRP 最多可授予三年,具體取決於入境原因。 TRP 用於旅行者有正當理由進入加拿大並且其入境的好處超過對加拿大社會的任何風險的情況。 一個人可以隨時申請 TRP,不需要完成刑事判決。
以下例子解釋了何時需要 TRP 申請才能進入加拿大:
- 一個人在加拿大境外被判犯的罪行,等同於在加拿大犯下該罪行,並被判處 10 年以下徒刑時;
- 某人在加拿大境外被判犯有相當於可判處 10 年以下徒刑的混合犯罪的罪行時(混合犯罪是可以在加拿大通過簡易程序或起訴書起訴的犯罪。)
- 一個人被判犯有兩項或多項罪行,如果在加拿大犯下這些罪行,則相當於兩項簡易程序罪時。
需要入境的申請人可以向加拿大政府提交刑事改造申請,以永久清除您過去的犯罪歷史,以便進入加拿大。 此程序的好處是它是一種不需要定期更新的一次性解決方案。 一旦您獲得「刑事康復」批准,您將不再被視為不可入境,並且不需要 TRP 即可進入加拿大。
為了有資格獲得「刑事康復」,您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在加拿大境外實施的行為等同於加拿大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 刑法;
- 已被定罪或承認犯有該行為; 和
- 刑期必須已滿五年,包括入獄、罰款、社區服務或緩刑。
最後,如果你犯了罪或被判有罪,你可以通過提交法律意見書來預先避免被加拿大禁止入境。 這封信是一份由加拿大移民律師起草的文件,並參考加拿大法律,以解釋加拿大移民法中有罪判決或發現某人犯有犯罪行為的後果。 這些信息將幫助當局決定如何應對犯罪指控,以及不同的定罪和判刑將如何影響您進入加拿大的能力。
對於因工作需要經常進入加拿大或在加拿大有家人但他們無法再探望的人來說,定罪和導致不可入境的後果可能很嚴重。
如對於因刑事犯罪入境加拿大有任何疑問,歡迎與科恩移民律師事務所安排免費法律諮詢。